法制網海口10月15日電 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沈玉華 崔善紅海南屯昌一男子陳某海偽造合同謊稱為他人介紹裝修項目詐騙他人11.78萬元。今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海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9月,唐某梧經人介紹認識了陳某海,陳某海得知唐某梧是做裝修工程後,便謊稱要將位於海口市鹽竈路八竈村314號海南省藝術研究所職工的住宅樓介紹給唐某梧裝修,後又私刻海南省藝術研究所公章和研究所合同專用章,並偽造了合同書、收據等文件。陳某海以要送給研究所所長和經辦人好處費為由,騙取唐某梧共計11.78萬元。  (原標題:男子偽造合同謊稱介紹裝修項目詐騙近12萬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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